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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輔系、雙主修申請相關事宜,請查照。

  • 2021/05/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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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刊登人員:網站 管理者

說 明:

一、本校行事曆規定,110學年度輔系、雙主修之申請日期訂於5月12日(星期三)至5月25日(星期二),逾期不予受理。學生申請表經兩系系主任簽核後,於申請截止日前繳回原系彙整。

二、欲申請加修之學系若有分組(例如:數學系、物理系、化學系、水環系、機械系、電機系,國企系僅經貿管理組開放輔系、雙主修),敬請填寫組別。

三、請各學系於5月27日(星期四)前,將學生申請輔系及雙主修申請表彙整,並附上申請輔系及雙主修學生名冊(請協助依年級、班別排列,核定結果請註明同意或不同意),擲回註冊組,俾便作業。

四、依「淡江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」及「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」第2條規定,學生得自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加修一個輔系及一個雙主修。

五、依教育部規定「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輔系、雙主修,須於核定得招收陸生之校系範圍內辦理」。因資訊傳播學系、航太工程學系及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全英語學士班等3學系,未招收陸生,不得受理陸生申請。

六、同意研究生加修輔系之系所,應訂定輔系必修科目表,俾便學生修課。

七、檢附110學年度輔系、雙主修申請表、110學年度申請輔系、雙主修學生名冊、修讀輔系辦法及修讀雙主修辦法。

八、業務承辦人:註冊組陳妤蕎約聘行政人員,分機2367。

 

教 務 長   林 俊 宏

相關附件 淡江大學輔系申請表ATRX-Q03-001-FM058-04.pdf 淡江大學雙主修申請表-ATRX-Q03-001-FM059-04.pdf 5-19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.pdf 5-20淡江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