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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各類申請方案,鼓勵同學踴躍申請。

  • 2020/09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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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刊登人員:網站 管理者

說明:

一、活動主旨:鼓勵大學部學生提升學習意願並自我超越,辦理個人精進、同舟共濟、自我預期、步步高升及弱勢學生專屬之曙光之星等各類進步獎勵方案。

二、申請資格:請至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網頁(網址:http://spirit.tku.edu.tw/tku/main.jsp?sectionId=4)詳閱各類型進步獎方案,並依規定申請。

三、申請方式:個人精進進步獎與自我預期進步獎請填寫google表單,並於期限前提交,填寫網址附於活動方案內;同舟共濟進步獎須填寫申請表,並於期限前將申請表電子檔寄至tkusls1@gmail.com,信件主旨為「申請109(1)同舟共濟進步獎+舵手系級姓名」 。

四、獎勵及評選方式:依不同進步獎類型而定,詳見獎勵方案。  

註1: 「步步高升」進步獎,獎勵持續進步且申請進步獎3次以上卻未曾獲獎者,於每學年度下學期由承辦單位依歷屆符合資格申請者擇優給予獎勵。

註2:「曙光之星」進步獎,由學務處提供具敘獎資格之名單,依符合資格者之進步幅度排序,擇優敘獎,並由承辦單位透過校級信箱通知獲獎學生,經3次通知未回覆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,依進步幅度多寡遞補。

五、獲獎公告:

(一)個人精進進步獎預計於2020年10月30日上午公告於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網頁。

(二)同舟共濟進步獎、自我預期進步獎及步步高升進步獎則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與個人精進進步獎獲獎名單一併公告。

(三)曙光之星進步獎依資格敘獎,遞補至獎勵名額上限即公告。

六、領獎期限:獲獎者請於公告獲獎名單規定之領獎期限內完成領獎程序,若因故無法於期限內領取,須於領獎期限內主動與承辦人聯繫,逾期未領亦未主動告知未領緣由者,視同放棄獲獎資格。

七、其他注意事項:獎學金將匯入獲獎人帳戶,獲獎者須先至淡江大學出納付款查詢平台建置匯款資料(網址:https://finfo.ais.tku.edu.tw/pmt)。郵局帳號為主,銀行帳戶將於獎學金內扣轉帳手續費。

八、業務聯絡人: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,邱秋雲研究助理(分機2160)

 

學生事務長    武  士  戎